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船载货物危险特性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8-30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进一步明确船载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船载货物危险特性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组织认真研究,于2021年10月1日前书面反馈意见(注明联系人),并将反馈意见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陈康群,电话:010-65292445,邮箱:chenkangqun2020@163.com。

附件:

1.《船载货物危险特性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2.《船载货物危险特性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1年8月27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