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为芮乐军等10人签发磁罗经校正师证书的通知
2020-11-15
海船员〔2013〕 23 号
各直属海事局:
经审核,芮乐军等10人(名单见附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磁罗经校正人员考试发证办法》规定的磁罗经校正师发证条件,同意为芮乐军等10人签发磁罗经校正师证书。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抄送:中国航海学会
附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为芮乐军等10人签发磁罗经校正师证书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为芮乐军等10人签发磁罗经校正师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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