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兴洋船务有限公司等14家海员外派机构名单的通知
2020-11-15
海船员〔2012〕239号
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直属海事局现场核查、初审和复审意见,决定批准上海兴洋船务有限公司等14家机构为海员外派机构,颁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现将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相关单位做好资质证书发放工作,加强对海员外派机构的监督管理。
主题词: 外派 机构 名单 通知
抄送: 相关海员外派机构
附件如下:
关于公布上海兴洋船务有限公司等14家海员外派机构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上海兴洋船务有限公司等14家海员外派机构名单的通知
所有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