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实施监督检查的通告
2020-11-15
2010年4月13日,我局发布了《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要求中国籍3000总吨及以上沿海航行客船、滚装船舶不迟于2010年7月1日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
自通告之日起,我局将对中国籍3000总吨及以上沿海航行客船、滚装船舶实施检查,对于9月1日之后仍未按规定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的船舶,我局将实施滞留。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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