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海事依法查处“奥凯龙xx”轮超核定航区航行违法违规行为
2020-12-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烟台芝罘海事处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加强船舶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船舶违法违规行为。
12月1日,烟台芝罘海事处在对报告拟进靠烟台港船舶“奥凯龙xx”轮进行网上信息远程核查时,发现该船本航次由滨州港直航烟台港,但该船核定航区为沿海,经进一步核对该船AIS航行轨迹,航行轨迹距岸超过20海里。船舶靠泊烟台港53#泊位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登船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船舶航海日志、电子海图等信息,并询问相关船员,初步确认该船本航次超核定航区航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烟台芝罘海事处依法对该船涉嫌超核定航区航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烟台芝罘海事处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的各项决策部署,运用“343”综合监管机制,统筹安全监管、疫情防控和专项活动,全面强化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全力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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