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撞沉锚泊货船,导致1人死亡!船长 驾驶员涉嫌违反刑法或被追责……

2025-08-04

福州“4·27”“闽连渔62198”轮与“兴航海588”轮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简况 
2025年4月27日0325时许,黄*建所属福州连江籍渔船“闽连渔 62198”轮自福州长乐海域驶往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渔港途中,在闽江口定线制北侧水域(概位26°10.61′N/119°50.19′E)与锚泊的江苏兴航船务有限公司所属干货船“兴航海588”轮发生碰撞,造成“兴航海 588”轮沉没,5人获救,1人死亡,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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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情况
船舶资料 
1.“闽连渔 62198”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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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船舶证书情况 
“闽连渔 62198”轮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签发的《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福建省福州市船舶检验所签发的《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签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船舶证书齐全有效。
(3)设备情况 
“闽连渔 62198”轮主要救生设备配有救生筏1只(型号QJF-Y10,定员 10 人)、救生圈4 个(SDF5556)、救生衣10件(SXYZ-A1),主要航行和无线电设备配有罗经(型号CPT-130Y)、雷达(型号 RF-1832)、北斗定位仪(型号XH/BDJ-CY02D、终端码 0001000074)、测深仪(型号FEG-10)、甚高频无线电设备(型号 FT-805)、中/高频无线电设备(型号FT-7500)以及 2 部 AIS(型号均为FT-9700)等,设备均正常可用。
 2.“兴航海 588”轮 
(1)船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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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船舶证书情况 
“兴航海 588”轮持有泰州海事局签发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持有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泰州)签发的相关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证书齐全有效。 
(3)设备情况 
“兴航海 588”轮主要航行和无线电设备配有1 台雷达(型号M-1941MK2)、1 台 AIS(型号AIS9000)、2 部磁罗经(型号分 别 为 SCT-130/SCT-165 ) 、2 部甚高频(型号均为FT-805)、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型号1528S)等,设备均正常可用。
人员情况 
1.“闽连渔 62198”轮 
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的通知》(农渔发〔2023〕13 号)规定的《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闽连渔62198”轮应配备二级船长、二级船副、二级轮机长、助理管轮等职务船员各1名。“闽连渔 62198”轮本航次实际在船共5 人,其中黄*建持一级船长证书,赖*登、王*祥持二级船副证书,黄*金持二级轮机长证书,黄*书持普通船员证书。该轮未按要求配备助理管轮,不满足《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要求。事发时二级船副赖*登在驾驶台值班。相关船员信息如下:船长:黄*建,男,福建连江人,1980 年3 月3 日出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渔港监督处于2022 年6 月23日签发的一级船长证书,有效期至 2027 年6 月22 日。二级船副:赖*登,男,福建连江人,1962 年10月12日出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渔港监督处于2024 年8月20日签发的二级船副证书,有效期至2029 年8 月19 日。
2.“兴航海 588”轮
“兴航海 588”轮本航次配有船员6 人,船舶配员、船员持证情况符合该轮《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该轮驾驶船员配备船长、二副、三副各1 人,驾驶台锚泊期间值班分工为: 二副 0040-0340 、0740-1040 、1640-1940;三副0340-0640 、1040-1340 、1940-2240;船长0640-0740、1340-1640、2240-0040。事发时二副在驾驶台值班。相关船员信息如下:船长:郑*华,男,浙江温岭人,持有台州海事局于2024年 3 月 28 日签发的沿海航区未满500 总吨船舶的船长适任证书,2025 年 3 月 19 日上“兴航海588”轮任职船长。二副:唐*,男,湖南邵阳人,持有舟山海事局于2024年10 月 11 日签发的沿海航区未满500 总吨船舶的二副适任证书。2025 年 2 月 10 日上“兴航海 588”轮任职二副。大管轮郭*忠,男,浙江温岭人,持有广州海事局于2020年 10 月 10 日签发的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的大管轮适任证书。2025 年2 月8 日上“兴航海588”轮任职大管轮。在本起事故中死亡
事故水域天气和通航环境情况
1.气象海况 
据福州市气象局提供气象资料,0300 时至0400时,能见度 20~13KM,无降水,小时极大风速4.2~3.5m/s。根据《潮汐表》查得,4 月26 日川石岛水域2115时高潮,潮高 670cm,27 日川石岛水域0340 时低潮,潮高80cm,事发时事发水域为低平潮,潮高约 90cm。综上并结合船员询问笔录中的气象海况信息,事发时事发水域东北风 4-5 级,浪高 0.5 米,能见度约5 海里良好,低平潮。 
2.通航环境 
事发水域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口定线制北侧水域,海图水深约 18 米,该水域过往船舶、进出港船舶、候泊船舶、锚泊船、渔船较多,交通流密集,会遇态势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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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故要素分析与认定
事故时间和位置 
通过福州 VTS、东海航海保障中心福州航标处AIS系统、导助航综合应用系统及福建省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等多个系统对事故时间和位置进行核对,2025 年4 月27 日0325时许,“闽连渔 62198”轮与“兴航海588”轮显示船位重合,“闽连渔62198”轮航向航速从 353°、9.5 节骤变至292°、7.6 节,因此,本报告认定事故时间为:2025 年4 月27 日0325 时,事故位置为“闽连渔 62198”轮与“兴航海588”轮船位重合位置,即:26°10.61′N/119°50.19′E。 
碰撞态势 
1.碰撞发生前,“闽连渔 62198”轮以航向338°、航速8.9节行驶。 
2.据“闽连渔 62198”轮船副赖*登描述,该轮船首撞到“兴航海 588”轮货舱前部,夹角约 70-80°。
3.据“兴航海 588”轮二副描述,事发时该轮处于锚泊状态,船首朝闽江内港方向,“闽连渔62198”轮以近70°夹角从其左后方撞向左舷船首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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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闽连渔 62198”轮现场勘验情况,球鼻艏上未见明显凹陷、擦痕等碰撞痕迹,第一处外来油漆及凹陷痕迹位于球鼻艏上方约 1.6 米,从 1.9 米处往上,船首左舷存在约3米长的连续擦痕及零星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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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福建鑫海水域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水下探摸并出具的《“兴航海 588”轮难船探摸报告》数据显示,难船船头没入泥面,船艉露出泥面,呈船首低船艉高状态,左舷货舱前与船头三角舱连接处从甲板破口往下约1.5 米,宽度约1.5 米发现多处凹凸裂缝,裂缝呈不规则形状。
 
6.根据“兴航海 588”轮船舶图纸,该轮货舱前主甲板高度5.05 米,扣除该轮海上船舶艏吃水3.52 米,货舱前主甲板干舷高度为 1.53 米,高度与“闽连渔62198”轮球鼻艏上方第一处外来油漆及凹陷痕迹高度基本一致。综上,结合“兴航海 588”轮在事发后迅速沉没的情形,本报告综合认定,事发时,“闽连渔62198”轮处于在航状态,“兴航海 588”轮处于锚泊状态,“闽连渔62198”轮船首以约80°的夹角与“兴航海 588”轮船首左舷货舱与三角舱连接处发生碰撞,造成“兴航海 588”轮船首 NO.1 货舱和三角舱破损,碰撞后“闽连渔 62198”轮船首进一步下压“兴航海588”轮船首,下压过程中“兴航海 588”轮艏楼甲板建筑进一步与“闽连渔62198”轮左舷船首发生刮擦并留下剐蹭痕迹,随后“兴航海588”轮因船首破损进水迅速发生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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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闽连渔 62198”轮 
2025 年 4 月 26 日约 1600 时,“闽连渔62198”轮从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渔港开航前往福州长乐七星礁以南梅花以东水域进行捕鱼作业。 
27 日约 0130 时,该轮返航,目的地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渔港,船长黄*建、船副赖*登在驾驶台值班驾驶船舶,赖*登负责驾驶船舶,黄*建协助瞭望,航行期间开启了雷达、渔探仪、AIS、VHF 等设备,雷达设置 1.5nm 量程,AIS 设置在小比例尺显示。其他 3 名船员在后甲板整理渔网。
约0301时, 该 轮 船 位 26°06.74′N/119°50.22′E,航向002.3°,航速 10.4 节,“兴航海588”轮位于其船首正前方,两船相距约 3.6 海里。 
约0303时,该轮船位 26°07.23′N/119°50.20′E,航速10.1节,向左调整航向至约 350°,通过北上船“RONGHUI19”轮船尾后,该轮继续保持航向 000°左右航行,船长黄*建到后甲板,驾驶台内剩赖*登一人值班,值班期间主要靠肉眼保持瞭望,偶尔看一眼导助航设备信息。
约0305 时, 该 轮 船 位26°07.35′N/119°50.10′E,航向356°,航速 9.9 节,赖*登发现船舶正前方存在一艘灯光很亮的船舶(“友建吉祥”轮),暂未采取避让措施,继续保持航向航行。 
0305 时至 0316 时,赖*登瞭望过程中未仔细观察正前方船舶数量及周边船舶动态,认为正前方只有一艘船舶(“友建吉祥”轮),该轮 AIS 比例尺设置较小,设备中船名等信息显示密集。 
约0316 时, 该 轮 船 位26°09.26′N/119°50.08′E,航向343°,航速 9.2 节,赖*登操纵船舶向右转向,拟从“友建吉祥”轮右边通过。 
约0319 时, 该 轮 船 位26°09.71′N/119°50.08′E,航向009°,航速 9.6 节,此时与“兴航海588”轮间相距约0.8海里。
约0323 时, 该 轮 船 位26°10.39′N/119°50.20′E,航向006.8°,航速 10.2 节,此时与“兴航海588”轮间相距约0.2海里,期间赖*登未再观测雷达、AIS 等导助航设备。
约0324时,该轮船位 26°10.54′N/119°50.20′E,航速10.1节,航向 000°,与“兴航海 588”轮相距不足0.1 海里。
0325 时,该轮与“兴航海 588”轮发生碰撞,航向由353°骤变至 292°,船速瞬间由 9.5 节降为5.2 节。船长黄*建立即从后甲板返回驾驶台接管操纵船舶,采取停车减速、左满舵行动,随后两船分开,该轮沿“兴航海588”轮左舷往船首方向继续航行,期间两船未再次发生碰撞,船长黄*建叫醒其余3名船员检查本船情况并吩咐赖*登到船头查看损失情况。碰撞后约20秒,该轮 AIS 信号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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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0326时,该轮船位26°10.78′N/119°50.12′E,航速8.5节,航向 303°,赖*登打开前舱舱盖,发现前舱里面有水,但不知道水是什么时候进的,立即返回驾驶台报告黄*建。黄*建驾驶船舶继续开往筱埕镇定海渔港,未在现场停留。
约0436时,该轮AIS信号再次出现在定海渔港附近,船位26°16.67′N/119°47.08′E,航向 279.6°,航速0。约 0523 时 , 该 轮 船 位26°10.77′N/119°50.13′E,航向143.7°,航速 6.9 节,抵达事发水域开展搜救。
“兴航海 588”轮 
2025年4月23日约0726 时,“兴航海588”轮载运1122.93吨废钢由张家港开航,目的港福州吴钢码头。26 日约 1300 时,该轮抵达福州港闽江口定制线北侧水域,在闽江口北报告线外抛锚待泊,抛左锚三节入水,锚位26°10.59′N/119°50.13′E,锚泊值班未开启雷达,VHF设备守听16 频道和 23 频道。 
27 日约 0316 时,该轮船位26°10.61′N/119°50.19′E,此时船长在驾驶台后方房间睡觉,其他船员在各自房间睡觉,二副唐*在驾驶台值班。值班过程中,二副唐*通过AIS发现“闽连渔62198”轮,初步判断为“闽连渔62198”轮将通过本船船首。期间,二副唐*到驾驶台外抽烟,在抽烟过程中发现“闽连渔 62198”轮朝着本船驶来且距离越来越近,随即返回驾驶台拿激光笔后到左舷照射“闽连渔 62198”轮驾驶台并大声呼喊,船长郑*华听到呼喊声后随即来到驾驶台与二副一同呼喊。
0325 时,该轮左舷船首与“闽连渔62198”轮船首发生碰撞,船长郑*华通过 VHF23 频道向福州VTS 中心报告船舶被渔船碰撞的信息,二副唐*看到“闽连渔62198”轮驾驶台走出1人查看情况,但双方未进行沟通。
0326 时,该轮船长郑*华再次通过VHF23 频道向福州VTS中心报告船舶即将沉没,随即与二副唐*开始逃生。碰撞发生后,在房间睡觉的其余4 名船员也相继续被碰撞产生的动静吵醒,发现船舶发生碰撞且船首朝下入水的情况后相继开始逃生,随着该轮船首朝下入水,6 名船员相继落入水中。 
0327 时,该轮 AIS 信号消失,福州VTS 中心再次通过VHF 呼叫该轮,未能得到回应。0421 时,除大管轮郭*忠以外的其他五名船员在水中游至“乾坤 03”轮后被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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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损失情况 
本起事故造成“兴航海 588”轮沉没,1 人死亡;“闽连渔62198”轮船首左舷存在局部划痕及凹陷。
事故原因分析 
本起事故发生在能见度良好的通航密集水域,事发前,“闽连渔 62198”轮处于在航状态,“兴航海588”轮处于锚泊状态,适用《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下简称《避碰规则》)的相关规定。 
(一)直接原因
 1.“闽连渔 62198”轮航行接近处于锚泊状态的“兴航海588”轮,构成碰撞危险。“闽连渔 62198”轮未充分利用雷达、AIS等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瞭望,未能及早发现处于航行正前方锚泊中的“兴航海588”轮、未能对已存在的碰撞危险做出充分估计和判断,并及早采取避碰行动。
2.“闽连渔 62198”轮航经闽江口通航密集水域时,始终保持9-10 节航速航行,未能根据《避碰规则》要求使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安全航速。 
3.“兴航海 588”轮在锚泊值班过程中,对过往船舶“闽连渔62198”轮距离本船过近可能出现的危险局面存在戒备上的疏忽,未密切关注其动态,未能及早采取鸣笛提示、灯光警示、VHF 沟通等各种信号警告对方。发现他船驶近致有构成碰撞危险且在他船明显未采取任何避碰措施的情况下,未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者减少损失。
(二)间接原因 
1.连江县航安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管理制度在船员适岗能力、设备操作、日常监督、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及执行均存在明显不足,未能督促船员熟知各类导助航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并在实际操作中有效应用,未能在事故发生后有效指导船员进行正确处理。 
2.江苏兴航船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际开展对所属船员开展公司 SMS 和岗位职责的教育培训工作,未对所属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进行有效监控,未能确保所属船员严格落实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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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 
在能见度良好的通航密集区水域,“闽连渔62198”轮航行接近锚泊船“兴航海 588”轮,构成碰撞危险。“闽连渔62198”轮未保持正规瞭望、未采取安全航速、未依据良好船艺和海员通常做法主动采取避碰行动,违反《避碰规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兴航海588”轮锚泊值班期间未按照海员通常做法及当时特殊情况保持应有的戒备,存在戒备上的疏忽,违反了《避碰规则》第二条的规定。综上,本起事故是一起双方负有责任的水上交通责任事故。“闽连渔 62198”轮过失程度大于“兴航海588”轮,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兴航海 588”轮应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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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建议和安全管理建议
(一)处理建议 
1.赖*登,“闽连渔 62198”轮当班驾驶员,违反《避碰规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造成“兴航海588”轮船舶沉没、1 人死亡,在本起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黄*建,“闽连渔 62198”轮船长,碰撞事故发生后,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未履行法定救助义务并驾驶船舶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3.“闽连渔 62198”轮,在本起事故中存在未遵守《避碰规则》、未按要求配备助理管轮、在碰撞发生后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水域、未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情况等行为,建议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对该轮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4.连江县航安渔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对船员适岗能力培训、设备操作训练、日常监督考核、船员法律意识等方面制度建设及执行均存在明显不足,建议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督导,督促该公司制定完善并全面落实各项制度,规范行业管理。 
5.江苏兴航船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建议泰州海事局加强对该公司的跟踪管理,督促该公司切实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主体责任。 
来源:中国海事局网站

 

来源:江海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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