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财务造假、资金占用!锦州港副董事长、总经理被公开追责!…………
尽管锦州港(“退市锦港”,600190.SH)已因财务造假被强制退市,但监管追责仍在继续。该企业因连续多年虚增利润等违法行为,累计被罚超6000万元。
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两份纪律处分意向书——《关于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意向书》和《关于对刘辉予以公开谴责的意向书》。意向书显示,锦州港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因主导财务造假、巨额资金占用及蓄意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多项严重违规,拟被处以公开谴责,以及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
01
根据处罚文件显示,锦州港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直至当年10月底才补发公告,未能有效保证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其次,在财务数据方面,公司通过虚假贸易和跨期确认收入等手段,在2022年至2024年第一季度期间持续虚增利润。其中2023年虚增利润高达6808.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造假程度令人咋舌。
在关联交易问题方面,调查发现,2022年至2024年间,刘辉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虚假贸易等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披露金额累计超百亿:2022年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约为32亿元、2023年约57亿元、2024年总计约79亿元,最高时占公司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121.86%。
此外,公司还为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辽宁立德屋贸易有限公司和沈阳万家美喜悦商贸有限公司提供了总计近30亿元的违规担保。截至2024年末,仍有20.98亿元未归还。
图源:锦州港
02
上交所认定,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决策、组织实施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担保事项,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虽然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签字确认,但在报告期间内作为副董事长、总经理实际履行职责。
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挺参与锦州港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虽然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签字确认,但在报告期内作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实际履行职责。
董事长尹世辉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时任副总经理张文博分管贸易业务,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知悉锦州港为辽西投资担保事项,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时任董事长徐健未审慎关注锦州港2022年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时任总经理、职工董事丁金辉、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桂萍、时任副总经理曹成、苑志刚、宁鸿鹏、刘福金、李志超知悉锦州港为辽西投资担保事项,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03
而根据《关于对刘辉予以公开谴责的意向书》这第二份文件披露的信息,刘辉的违规行为呈现出明显的长期性和系统性特征。
图源 :锦州发布
经上交所调查,西藏海涵与西藏天圣两家公司长期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的事实浮出水面。调查显示,自2016年3月起,两家公司即已形成完整的控制链条:
西藏海涵、西藏天圣通过参与锦州港非公开发行成为锦州港股东,分别持股15%、7%,股权均被刘辉实际控制;
2016-2024年的这9年间,西藏海涵、西藏天圣股权质押业务为刘辉控制,甚至两家公司推荐到锦州港任职的董监事均由刘辉安排;
锦州港2016-2023年连续8年的年报均虚假披露“无一致行动人”,实则西藏海涵与西藏天圣作为受同一控制人支配的一致行动人,长期隐瞒关联关系,违反《年报格式准则》相关规定,导致公司信披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此外,作为合计持股达22%的重要股东,这两家公司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进行了大规模股份减持。经核查,至2023年7月,西藏海涵与西藏天圣合计减持比例已达1.73%,其中在2022年6月至7月间的集中减持就超过总股本的1%。如此重大的持股变动,两家公司竟完全未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上述情况,上交所认定,刘辉对上述所有违规行为负有直接主管责任,情节特别严重,严重违反证券法及上市规则。拟对其采取两项叠加纪律处分:公开谴责;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券报报道称,此案释放出明确的监管信号: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的严重失信行为,无论企业是否存续,都将面临穿透式追责。终身禁入这一“资格罚”的运用,更凸显监管部门净化市场生态、守护信息披露基石的决心。
今年5月30日,因连续多年虚假记载年报,锦州港股票从当日起停牌,11名高管被辽宁证监局公开谴责并罚款。
6月30日,锦州港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7月4日,锦州港副总裁宁鸿鹏、曹成因有证据证明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已被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逮捕。
7月18日晚,退市锦港发布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称,公司2025年6月20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退市锦港/退市锦B7月21日起停牌,终止上市暨摘牌日为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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