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网

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航运保险
  • 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供航空、铁路、公路及水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全文

    时间:2020-10-28
  • 船舶建造险

    本保险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限内从保险船舶建造开工之日或上船台之日起生效,直至保险船舶建成交付订货人或船舶所有人或保险期限满期时止。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全文

    时间:2020-10-28
  • 国内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

    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食品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全文

    时间:2020-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船舶险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集体、个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的机动船舶与非机动船舶,依照本条款的规定,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船舶保险。建造或修理中的船舶、试航的船舶、石油钻探船、失去航行能力的船,以及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都不在本保险范围内。…全文

    时间:2020-10-28
  • 中国人保 货运险条款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全文

    时间:2020-10-28
  • 集装箱 保险条款

    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综合险,被保险集装箱发生损失时,本公司按承保险别和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全文

    时间:2020-10-28
  • 国内铁路货物运输 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凡在国内经铁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全文

    时间:2020-10-28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