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24 | 编辑:E航网 | 阅读:693 | 分享: |
各沿海拖轮公司、各相关单位、各直属海事局:
为保证水上交通安全,进一步优化海船港作拖轮配员,我局组织对海船港作拖轮最低安全配员标准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有关修订建议,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并将有关意见于2021年7月24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周巍 电话:010-65293476 传真:010-65293482 邮箱:zhouwei@msa.gov.cn
附件:沿海港作拖轮甲板部、轮机部最低安全配员表(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1年6月24日
沿海港作拖轮甲板部、轮机部最低安全配员表(征求意见稿).wps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