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网

资讯

以案为鉴 | 内河散货船船旗国监督典型缺陷有哪些?


近期国内相继发生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沉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的原因分析,除不良天气等自然因素影响及超航区航行等原因外,

 

涉事内河船舶多存在船体结构改装、

船舶结构与建造图纸不符、

水密、风雨密结构不良等船况问题。

按照全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活动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作要求,海事部门在船旗国监督检查中加大了对辖区航行船舶船体结构、船舶水密风雨密结构、主辅动力设备等方面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低标准船舶,遏制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多发态势。

本公众号对部分检查标准和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为各航运公司和船舶提供指导。

检查重点为载运砂石并带有自卸装置的内河散货船,船舶总吨为2000至2999之间,航区为内河A级或B级航区。重点关注此类船舶的船体结构、船图一致性、水密风雨密、操舵装置、防火结构、消防安全等项目:

一、船舶结构项目

典型缺陷:货舱底部、边舱等水密钢质结构洞穿、虚焊;货舱纵舱壁骨材贯穿处未能水密等缺陷。

检查中,可进入砂石船货舱的下穿通道详细查看货舱相邻舱壁、结构贯穿件是否存在建造时形成的焊接缺陷或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的腐蚀洞穿,出现影响船舶结构水密性和强度的情形。

二、船图一致性项目

典型缺陷:艉升高甲板与完工基本结构图不一致;船艉压载舱分舱与建造图纸不符等缺陷。

此类缺陷的检查应根据船上经船检机构审批的防火控制图、完工基本结构图,结合船舶总布置图等对船舶的外观、主要结构的尺度进行核对,如存在明显偏差应进行测量确认。

三、水密、风雨密(含载重线相关要求)项目

典型缺陷:机舱等舱室门边框锈蚀,胶条脱落;压载舱等舱室的空气管、透气孔锈穿;舱口围板、门槛高度不足等缺陷。

检查中应注意船舶风雨密门、各层甲板区域、舱室的人孔、空气管等部件是否有缺乏维护保养或运营中造成的损坏。

四、操舵装置项目

典型缺陷:经检查此类内河船电动液压舵机普遍存在无缺相、失电、低液位故障报警。

在检查中应核对驾驶台面板是否设置舵机故障报警面板,在实操检查可以模拟舵机处于失电、低液位状态,测试相关报警的效用。

五、防火结构项目

典型缺陷:包括机舱与生活区防火门不满足A-0级防火分隔,舱室处所的线缆及管路贯穿位置未填充防火材料,具有防火分隔要求的舱壁不能保持防火分隔完整性等缺陷。

检查中应结合船舶防火控制图,识别相关舱壁、通道的防火分隔等级,结合检验规范对舱壁、甲板的防火分隔要求对实船予以核对。

六、消防安全项目

该类缺陷为船舶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的缺陷,近期在此类内河船中常见问题包括:全船(包括机舱、生活处所)未设置火灾报警按钮;无机器处所风机油路切断装置;机舱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无释放前报警,应急照明、声力电话,主机高压油管泄漏无报警装置,机舱通风筒、防火挡板不能操作等缺陷。

在检查中,应根据船舶检验证书记录栏核对船舶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结合防火控制图检查相关消防设备的放置和布置是否与要求一致,对各类报警设备可模拟采取测试检查效用。

七、缺陷处理

船舶经海事部门检查发现涉及船体结构等项目的缺陷,海事部门将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采取不同处理意见,缺陷的认定和处理参照《船舶安全检查缺陷处理意见指南》具体要求。如存在影响水密结构、船图不符、破坏防火分隔,关键设备缺失或失效等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缺陷应采取禁止离港措施,促使船方消除安全隐患.

一、
船 舶 情 况

二、
检 查 情 况

2020年8月,江门海事局对停靠辖区的“湘XX机XXXX”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检查中共发现船体结构、防火结构、水密、风雨密结构、消防安全系统、舵机设备、航行设备等41项缺陷,其中有21项滞留缺陷。

三、
缺 陷 分 析

1
船 舶 消 防

  01
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缺陷

  依 据

河11/5篇/3章3.7.3:机器处所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时,应设有声响报警装置,以便施放前和施放过程中均能发出报警;灭火站室应有与驾驶室直接联系的通信设施;灭火站室应设有永久性的示意图;灭火站室应有足够的照明,除主照明以外,还应设有应急照明。

  02
结构性防火
缺陷

机舱防火限界面舱壁被管路、电缆等贯穿,机舱门使用木质门,破坏防火分隔完整性。

  依 据

河11/5篇/3章3.3.1.5:在开口和贯穿处应保持分隔的耐火完整性。

  03
探火系统
缺陷

全船未装设火警手动报警按钮,与船舶防火控制图不相符。

  依 据

河11/5篇/3章3.3.2.3:手动报警按钮应遍及起居处所、服务处所、控制站。

(防火控制图标识有火警报警按钮,但实船未安装)

  04
速闭装置
缺陷

左右主机日用油柜速闭阀连接拉索未延伸至机舱外部;

左右主机日用油柜速闭阀未设置在出口管紧靠油柜位置。

  依 据

河11/5篇/3章3.3.2.3:主机总功率大于440kw的船舶,其主机、锅炉及发电机所在的处所的双层底以上的燃油舱柜供油管的截止阀或旋塞,应在该处所外设有控制设施。

(左右主机日用油柜速闭阀未设置在出口管紧靠油柜位置)

2
船 体 结 构

缺陷

机舱两舷门不满足风雨密要求。

  依 据

河11/4篇/3章3.2.4.5:上层建筑和甲板室的门应符合风雨密要求。

缺陷

货舱底部水密纵舱壁穿孔,达不到水密要求。

  依 据

河11/5篇/2章2.1.10:水密边界应有适当强度。

缺陷

实船布置与基本结构图和防火控制图不一致。

  依 据

河11/1篇/2章2.2.1.2:结构、机械和设备的材料、尺寸、建造和布置与批准的图纸、图表、说明书、计算书和其他技术文件相符。

(船尾升高甲板起始位置图纸与实船布置不一致)

(基本结构图表明右舷分三道纵向水密纵舱壁,但实船检查发现因装设发电机水密纵舱壁被破坏,只剩下最外侧的船体外板)

 

(图纸船尾有六个压载舱,而实船该六个压载舱为一个整舱)

缺陷

主甲板空气管未设置关闭装置。

  依 据

河11/4篇/3章3.2.4:空气管口应具有合适的关闭装置。

3
操 舵 设 备
缺陷

● 舵机设置在尾甲板,未设置防滑和防护措施

● 舵机工作油箱未设置低液位报警

  依 据

河11/5篇/2章2.2.15:舵机工作油箱应设低液位报警装置,低液位报警装置应在驾驶室和机器处所内发出视听报警信号。

(舵机设置在尾甲板,未设置防滑和防护措施)

 

 

4
AIS 设 备

缺陷

AIS设备型号与AIS设备证书不一致

  依 据

河11/5篇/6章6.2.2.4:船舶应配备一台A级或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

(实船检查发现船舶装有两台AIS设备,实际使用的型号与证书型号不一致)

 

检查中,可结合船舶的建造图纸、总布置图、防火控制图等,检查实船布置是否与图纸相符,并对已发现的缺陷开展整改;

对船舶结构性防火开展检查,重点关注防火限界面上的开口、贯穿能否保证防火分隔的完整性;

应检查上层建筑的门或其他开口能否保持风雨密;

关注船舶水密横、纵舱壁有无被破坏;

查船舶通风筒、空气管、小舱口等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严格按照海事部门的安检要求整改相关缺陷。

编辑:广东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安全管理处
审核:郭伟斌、吴文正

来源:广东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安全管理处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