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7 | 编辑:E航网管理员 | 阅读:706 | 分享: |
第十八讲
近年来,油船泵舱泄漏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失控,后果难以想象,不仅船毁人亡,还容易引发大范围的污染事故。本期“安全正当时”旨在抛砖引玉,概要分析近年来几起泄漏事故的原因,并就相关预防举措和险情初期的应急处置提出建议,预防事故,并以降低泵舱泄漏引发的灾害性后果。先来看看下面三起货泵舱泄漏案例:
2020年6月4日0700时许,深圳光*石油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油船“光*616”轮自南通驶往东营期间,在航经石岛附近水域时,所载液体化学品货物泄漏入船舶泵舱与机舱,严重威胁船员生命及船舶安全,经多方全力救助,2020年6月15日泄漏液货输转和货物接驳工作结束,6月20日船舱清理和堵漏作业完成验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排除,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水域污染。
2017年1月16日1040时许,东莞市丰海海运有限公司所属油船“丰盛油16”轮在东营港南港池16号泊位装载汽油期间,约60吨汽油泄漏至泵舱、机舱,对人命、船舶和港口安全构成较大安全隐患,后经多方努力,采取有效处置措施,2017年2月7日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排除,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水域污染。
“庆海油7”轮汽油泄漏险情处置
2013年2月18日1230左右,停靠在青岛港88泊位的中国籍油轮“庆海油7”轮在进行汽油装货作业过程中,约12立方米汽油进入货泵舱,对现场人员、船舶和港口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后经各方努力,2013年2月20日泄漏安全隐患终被排除。
(一)船舶货泵舱设备管理不到位
上述案例中部分油船由于船龄较长,加之维护保养不及时、不到位,泵舱气体探测报警、液位报警等设备达不到安全要求或损坏失灵,无法第一时间发现泄漏;泵舱泵阀管线密封垫片老化、管系锈蚀、阀门失效;泵舱与机舱A级分隔贯穿封堵不达标或密封材料老化,以致泵舱液货泄漏,甚至通过管道泄漏至机舱。
(二)航运公司对货泵舱安全重视程度不足
一方面航运公司对船员在货物装卸等关键性操作方面的培训流于形式,或者未按要求开展上述培训,过分依赖船员的主观能动性,以至部分船员操作不熟悉或者出现泄漏事故应急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仍然存在“两张皮”现象,体系文件相关要求得不到落实,以及部分船长、轮机长监督管理不到位,公司日常检查泵舱安全不到位等因素,久积成患,造成了泵舱维护保养不良,状况极差的情况。
(一)落实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议相关航运公司管理人员,广泛收集险情及事故案例,认真比对分析,充分吸取教训,不断完善船舶装卸设备检修及维护保养制度,将装卸货管系、阀门、气体探测设备、液位探测设备(如有)的检修及维护保养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
(二)加强装卸货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有隐患、早纠正,有泄漏、早发现”。
建议严格落实装卸货作业前船岸联合检查制度,严禁船舶带病操作。重视并缩短装卸货期间现场巡查间隔,要不间断关注货泵压力的变化,视情安排人员下泵舱检查,防止泵舱的大量泄漏。
(三)增加岸基对船舶的支持和监督。
建议公司应督促船舶定期核查报告货油管路阀门使用状况,强化货泵舱内滤器、阀门、垫片等容易导致泄漏的关键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公司还应在日常登轮检查中核查上述管路阀门的实际情况,加大备件储备力度和养护的投入,支持船舶及时更新管路阀门。
货泵舱货油泄漏初期船舶应急举措
液体危险货物一旦泄漏至货泵舱或机舱,特别是装卸汽油等闪点较低(闭杯闪点≦23℃)的货物,泄漏的货油及油气四处蔓延,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在发现货油泄漏后,切不可盲目行动,应审慎研判,依程序完成相关事故报告后,严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部署和岸基指示,采取适当措施,制止和控制泄漏的继续发生,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主要有以下三方面措施:
如发现货泵舱有少量货物泄漏,应按照应急预案和封闭处所工作程序和要求,进入货泵舱,查找泄漏部位,查勘泄漏情况;当泄漏量较大,如无法进入泵舱,应立即关闭装卸管系阀门,并对有关货舱液位及泄漏情况进行持续观测,以判明泄漏点在于管系还是舱壁或其他位置。
如泄漏的液体危险货物闪点较低或已泄漏至机舱等爆炸风险较高的处所,应立即关停货泵、主机、辅机等所有设备,组织人员撤离,并依照有关程序进行报告,撤离至安全处室做好自身防护后等待进一步岸基救援信息。如无爆炸危险,应采取措施控制泄漏。泄漏如发生在管系之上,应保持查勘时货泵及管系的关闭状态;如发生于舱壁位置,应考虑调整货油舱位等措施降低货油泄漏压力,减缓泄漏速度;如已泄漏至机舱,应在降低货泵舱泄漏量的基础上,设法对泄漏点进行封堵。此外,如有外溢入海的可能,还应重点做好相关防污染措施。
如对货泵舱或机舱进行惰化,首先应保持货舱室密闭,然后再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对溢油处所进行惰化,还应对施放管线做防静电处理,施放初期速率不应过快,避免固态颗粒产生静电,同时注意避免施放阀门冻塞。特别还应注意,严禁使用船上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对泵舱进行惰化处理。
参考文献:
1. 《国际油船和油码头安全指南》
2. 《油船船员安全知识与操作》
3. 张兴东.油货船泵舱爆燃事故分析.中国船检,2020年第5期
4. 崔政斌,赵海波.危险化学品泄漏与处置,化学工业出版社,2018年
5. 裴永兴 从两起事故看油轮泵舱汽油泄漏的应急处置与防范,2006年
主讲人:吴文正
主讲人介绍
吴文正,2003年毕业于集美大学航海技术专业,2011年毕业于世界海事大学海事安全与环境管理专业。曾就职于湛江海事局、广东海事局,现就职于中国海事局安全管理处,高级海事调查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主任审核员。长期从事于海事调查、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分析、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等海事监管工作。
来源:山东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