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8 | 编辑:E航网管理员 | 阅读:628 | 分享: |
本文由李忠操博士执笔,宋阳审校
今天介绍的国际私法好书是由波兰学者贾斯汀娜·纳罗特(Justyna Nawrot)与苏珊娜·佩普罗夫斯卡-达布罗夫斯卡(Zuzanna Pepłowska-Dąbrowska)合作编写的《海商法的编纂:挑战、可能与经验》,本书由英国洛特里奇英出版集团旗下著名的英富曼法律(Informa Law From Routledge)于2020年出版,是《海商和运输法律图书馆》系列丛书之一。
【编者简介】
贾斯汀娜·纳罗特(Justyna Nawrot)是格但斯克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海商法系的助理教授,专业领域为海商法。2015年,她被提名为波兰海商法编纂委员会成员。与此同时,她是波兰海商法协会副主席,波兰科学院出版的《Prawo morskie》的副主编,波兰科学院海商法委员会理事会成员,海商纠纷仲裁员。她被授予专门研究海上安全法的科学基金。其曾在欧洲主要的海商法中心进行了研究,包括奥斯陆大学斯堪的纳维亚海商法研究所、国际海事组织马耳他国际海商法研究所及国际海事组织伦敦海商知识中心。
苏珊娜·佩普罗夫斯卡-达布罗夫斯卡(Zuzanna Pepłowska-Dabrowska)是托伦哥白尼大学法律和行政学院海商法律系的助理教授。2015-2019年,她任波兰海商法编纂委员会成员。与此同时,她身兼波兰海商法协会副主席、波兰科学院海商法委员会理事会成员和海商纠纷仲裁员。其曾于2017年获得了波兰国家科学中心的拨款,专门用于研究当代海商法问题。其曾于许多海商法律中心进行了研究,其中包括杜兰大学法学院、斯堪的纳维亚海商法研究所和南安普敦大学海商法研究所。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了2018年9月20日至21日于波兰托伦举行的第10届“欧洲海商法研究学术研讨会”的发言与论文。此会议是由奥斯陆大学斯堪的纳维亚海商法研究所和南安普顿大学海商法研究所合作举办的,每两年一次举办一次。2018年的主题是“海商法的编纂:挑战、可能性和经验”,正呼应了2000年主题——“海商法的立法途径”。
本书观点认为,欧盟的诞生无疑对欧洲法律体系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然而,欧盟对一般合同法,特别是对海商法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然而,欧洲海商法学者每天都要面对来自欧盟法律中的各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在法律措辞;判决的执行和承认;还有包括乘客在内的消费者等领域的法律问题。这对欧洲海商法学者来说是一个崭新、共同的舞台。
基于海商法编纂的不同维度,本书可分为四个部分。
本书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于全球范围内,统一海商法所面临的不同方面与各自途径的问题,以及监管层面的特定问题。弗朗西斯·雷诺兹教授(Francis Reynolds)讨论了基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间法律文化的巨大差异,所导致的统一海商法的困难。埃里克·范·胡伊东克教授(Dr Eric Van Hooydonk)从历史角度就统一进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当代海商法统一的困难以及保持统一性的途径。埃里克·罗伊格教授(Erik Røsæg)对通过国际公约统一海商法的现状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安德鲁·塞迪教授(Andrew Serdy)从国际公法专家的角度评价了《鹿特丹规则》所采用的起草技术。安德鲁·特滕伯恩(Andrew Tettenborn)对比了不同的海商法编纂方式,即国家法典、国际公约、软法及标准格式之间的利弊;胡安·巴勃罗·罗德里格斯·德尔加多教授(Juan Pablo Rodríguez Delgado)提到了国际公约协调海商法的优势和障碍,并对2001年《开普敦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的成功发表了评论,借此讨论了此种成功是否可以复制于海商法领域。米拉格罗斯·瓦雷拉·丘西尼奥(Milagros Varela Chouciño)讨论了欧洲经济区和欧盟海上运输法之间的差异及其带来的挑战,并提出了一些立法简化技术。朱莉娅·康斯坦丁诺·查加斯·莱萨博士(Julia Constantino Chagas Lessa)对《海事劳工公约》的特点进行了分析,证明了该公约的成功之处是在国际立法层面保障了海员的最低权利。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关于货物运输问题的论文。瑞迪安·托马斯教授(Rhidian Thomas)对《鹿特丹规则》进行了批判性的评论,强调其缺乏商业主义的品质。张婧博博士就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及其装运规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些规定并非尽如人意。埃琳娜·奥鲁博士(Elena Orrù)探讨适用电子提单的法律制度问题。丹尼尔·达布罗夫斯基博士(Daniel Dąbrowski)和康拉德·加诺夫斯基博士(Konrad Garnowski)就《鹿特丹规则》下的货物多式联运的管理提出了批评意见,并指出其方法的缺陷。帕特里克-切克(Patryk-Ciok)分析了关于多式联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国家解决方案。
本书第三部分致力于旅客运输、邮轮法和休闲航行的法律编纂。胡安·普利多·本恩斯教授(JuanL.Pulido Begines)以西班牙和意大利为例,探讨了航海和休闲航行的法律编纂问题。理查德·科尔斯(Richard Coles)分析了英国商业游艇租赁业的法律框架。奥莉娜·博卡列娃博士(Olena Bokareva)研究了国际和地区的法律下,与邮轮乘客相关的责任和赔偿问题。
本书第四部分讨论了部分国家海商法的编纂现状。高祖卡教授(Souichirou Kozuka)分析了日本海商法的改革。何塞·曼努埃尔·马丁·奥桑特教授(José Manuel Martín Osante)探讨了西班牙为协调本国海商法与国际公约所采用的立法技术,并说明其后果。贾斯汀娜·纳罗特(Justyna Nawrot)博士和苏珊娜·佩普罗夫斯卡-达布罗夫斯卡博士(ZuzannaPepłowska-Dabrowska)通过比较研究,探究了适用新海商法的原因,以及国际层面上统一适用的范围与方法。
【章节目录】
第一部分总论
1. 编纂:不同法律文化的问题
2. 海商法的统一与编纂:朋友还是敌人?
3. 海商法的统一——一个失败的策略?
4. 国际公法律师视角下的海商私法条约编纂
5. 编纂——立法主体的最优选择是国家,或者其他主体?
6. 统一海商法文书的成功与失败:是否有采取新办法的余地?
7. 欧盟与欧洲经济区法律之间的差距:欧洲经济区整合的机遇与威胁
8. 《海事劳工公约》:保障最低权利和最具影响力的守则
第二部分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编纂问题
9. 《鹿特丹规则》与国际贸易:一致还是分歧?
10. 银行手中的海运单据——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与商业航运法联系起来
11. 国际统一法、法典化和商法对航运业信息通信技术的挑战:电子提单
12. 在《鹿特丹规则》的背景下,对多式联运货物合同监管的未来
13. 对多式联运承运人赔偿责任制度的规定,特别侧重于选定国家的海商法和运输法
第三部分旅客运输和休闲航行领域的编纂
14. 航行和休闲航海于海商法编纂过程中的作用(以2014年西班牙《海上航行法》为框架)
15. 游艇规范——解决大型游艇的同等安全标准问题
16. 国际和欧盟制度下邮轮乘客的人身伤害索赔
第四部分 各国的海商法编纂
17. 日本海商法编纂:考虑的因素和未考虑的因素
18. 海商法编纂:西班牙的经验
19. 近期的国家海商法编纂——原因和范围:波兰与其他选定的司法管辖区之间的比较
来源:海商法研究中心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