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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船舶、海上设施、船运集装箱应持证书、文书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航运企业,各船检机构,各船员培训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各直属海事局:

为做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船舶、海上设施、船运集装箱应持证书、文书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你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并将有关意见于2021年8月26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王亚妹,电话:010-65292252,

传 真:010-65292473,邮箱:msa_zfc@163.com。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1年7月26日

附件:船舶、海上设施、船运集装箱应持证书、文书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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