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9 | 编辑:E航网 | 阅读:391 | 分享: |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船舶绿色安全,我局在《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和《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9修改通报)》基础上,组织编写了《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20年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评估梳理了小型载客船舶尤其是游览船的技术条款以及完整稳性、船舶空气污染、检验发证等要求;另一方面根据近年来业界的需求,新增舷内外机船、帆船、空气动力船等相关技术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子文稿可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意见(附件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田璐(部海事局),电话:010-65292607;
程远忠(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所),电话:021-85865132,
手机:13006109097,传真:027-85865165,
邮箱地址:yzcheng@ccs.org.cn。
附件:1.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20年修改通报)
(征求意见稿)
2.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20年修改通报)
(征求意见稿)详细编写说明
3.意见反馈表
附件1 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20年修改通报).pdf
附件2 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20年修改通报) 详细编写说明.pdf
附件3.意见反馈表.doc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