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6 | 编辑:E航网 | 阅读:386 | 分享: |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及“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推动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通航效益,我局组织对《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3)》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9)》(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子文稿可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胡汉强,电话:010-65292471;传真:010-65292465;邮箱:tonghangchu@msa.gov.cn。
附件:1.《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9)》(征求意见稿).doc
2.意见反馈表.doc
3.《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19)》(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说明.wps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