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12 | 编辑:E航网 | 阅读:346 | 分享: |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关于加强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长江干线水上洗舱站建设,我局组织编写了《内河危险化学品洗舱趸船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2019)》(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本法规从内河危险化学品洗舱趸船的功能特点出发,结合目前内河运输的主要危险化学品货品种类,对船舶构造与设备从安全及防污染两个方面制定了适当安全水平的技术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子文稿可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意见(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田璐,电话:010-65292607;
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所,田宇忠,电话:027-85416965,手机:18963996990,传真:027-85865165,邮箱地址:yztian@ccs.org.cn。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8月12日
附件1 《内河危险化学品洗舱趸船法定检验技术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