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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 《互助性保险机构资质证明材料清单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籍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国加入的《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规定,按照国际海事组织《接受保险公司,财务保证人和船东互助性保险机构的指南》,我局制定了《互助性保险机构资质证明材料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与建议请于2019年8月3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郑旭然,电话:010-65292582;电子邮箱:zhengxuran@msa.gov.cn;传真:010-65293424。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7月3日

   附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互助性保险机构资质证明材料清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wps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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