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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征求《船员培训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船员培训管理,提升船员培训质量,我局组织起草了《船员培训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于4月22 日前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船员培训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在我局官网(www.msa.gov.cn)-信息公开、船员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联系人:李跃全,联系电话:010-65292498,

传真:010-65293482,邮箱:cygl@ms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3月22日

 

船员培训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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