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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通报近期几起船舶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近期相继发生了多起船舶火灾事故,造成社会舆论不良影响:

    2019年3月8日约1056时,浙江台州籍高速客船“海钜”轮在台州大陈岛客运码头靠泊期间失火。船上9名船员遇险后得救。事故初步原因为客舱空调线路短路,火星引起下方坐垫起火。

    2019年3月6日约2020时,江苏南通籍多用途船“瀚星16”轮,空载由珠海三一重工码头开往深圳途中,在珠海高栏港K14锚地东北角外正东约4海里处,船舶机舱发生火灾。船上13名船员遇险后得救。事故初步原因为机舱右主机进油管爆裂,柴油沾到排烟管后起火。

    2019年3月6日约1120时,海南三亚籍游艇“嘉翔号”由三亚半山半岛附近海域开往三亚内港途中,船舶机舱发生火灾。船上共11人遇险后得救。事故初步原因为游艇发动机持续通电导致温度不断升高引起火灾。

    上述事故表明,近期我国海(水)上船舶、设施火灾事故频发,为有效遏制此类事故险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督促落实。目前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落实好部及部局提出的相关要求。

    二、加强现场监管,重点排查船舶火灾事故隐患。各单位要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及现场监督力度,重点检查船舶日用油柜加热装置使用情况、船舶机舱设备管路破损情况、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等,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船舶,坚决按规定予以滞留。

    三、深入推进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上述案例通报辖区航运企业,要求企业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船舶开航前自查,切实保障本企业所属船舶的安全营运。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3月8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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