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6 | 编辑:E航网 | 阅读:461 | 分享: |
各船员培训机构、航运公司,各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长江航务管理局,相关直属海事局 :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2号),我局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意见,于12月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在我局官网(www.msa.gov.cn)-信息公开、船员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联系人:黄增辉 020-89098619
邮 箱:apenghuang@163.com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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