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3 | 编辑:E航网 | 阅读:449 | 分享: |
各船员培训机构,相关航运单位,各直属海事局:
为规范海船船员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提升海船船员综合素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 2020年第11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在第二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海船船员培训大纲》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再次发你们征求意见。请于10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因文本篇幅较大,请在我局官方网站(www.msa.gov.cn)自行下载。
联系人:张强,电话:010-65293476;
邮箱:cygl@msa.gov.cn。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0年9月3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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