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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再次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和评估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船员考试工作,加强考官、评估员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规定,我局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和评估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现发你们再次征求意见,请将整理汇总后的意见于7月15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陆立明;电  话:010-65293479;邮  箱:cygl@msa.gov.cn。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和评估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0年6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和评估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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