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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海船船员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大连海事大学、集美大学、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各直属海事局:

 

为深入推进船员培训、考试管理改革工作,加强船员实操考试能力建设,经研究,我局决定参照《船员考试评估中心建设规范》,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海船船员评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大连海事大学、集美大学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的设施、设备和场地符合相关要求,确定作为第一批“中国海事局海船船员评估试点考场”。

二、辽宁、福建和江苏海事局分别负责管理上述试点考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其良好可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5月8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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