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9 | 编辑:E航网 | 阅读:412 | 分享: |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履行STCW公约,深化船员管理“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海船船员适任能力,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航运发展,我局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于6月10日前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请在我局官网(www.msa.gov.cn)-信息公开-船员管理栏目自行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文本。
联系人:李跃全;联系电话:010-65292498;
传真:010-65293482;邮箱:cygl@msa.gov.cn。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5月9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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