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1 | 编辑:E航网 | 阅读:485 | 分享: |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海事行政复议程序,我局组织制定了《海事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电子文稿可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请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石钧,邮箱:junshi1983@163.com;电话:010-65292691;传真:010-65292473。
附件1:海事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