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19 | 编辑:E航网 | 阅读:381 | 分享: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部水运局、安质司,中国船级社,各直属海事局:
为加强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水域污染,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了《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请认真研究,并于2019年3月22日前反馈意见建议(含可编辑电子版)。
联系人:白宇明,传真:010-65293424,邮箱:cargo_china@msa.gov.cn。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3月13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意见的函.wps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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