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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第四次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化船员管理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我局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各相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于4月16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四次征求意见稿)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www.msa.gov.cn)-信息公开-船员管理栏目下载。

联系人:李跃全,010-65292498。

传 真:010-65293482。

邮箱:cygl@msa.gov.cn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四次征求意见稿).doc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3月15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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