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27 | 编辑:E航网 | 阅读:411 | 分享: |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实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关于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我国沿海水域污染应急防备能力,我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更加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现向各相关企业、个人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1.传真 010-65293424;2.电子邮箱:contactpoint_china@msa.gov.cn。
联系人:田昊,010-65292445。
附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公开征求《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wps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2月27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