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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公开征求 《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实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关于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的相关规定,提高我国沿海水域污染应急防备能力,我局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更加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现向各相关企业、个人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1.传真 010-65293424;2.电子邮箱:contactpoint_china@msa.gov.cn。

联系人:田昊,010-65292445。

附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公开征求《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wps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2月27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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