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30 | 编辑:E航网 | 阅读:730 | 分享: |
为进一步提升国内航行海船安全和环保技术水平,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1年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主要纳入了基于北斗技术的多功能集成系统技术要求,新增了船舶使用岸电标识,协调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uanyuan@ccs.org.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国内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1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doc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1年9月30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