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30 | 编辑:E航网 | 阅读:441 | 分享: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2018年船员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经修订的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表已正式实施。为使广大受众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掌握最新要求,切实发挥好修订工作对于满足水运发展需要和保障航行安全的重要作用,部海事局组织印制了相关宣传折页,供各单位免费向社会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折页种类及数量
内河船舶配员宣传折页,10万份。
二、发放方案
(一)发放对象。
1.个人:内河船舶的船员。
2.单位:港航企业、船舶及其所有人、航海院校、船员培训机构,相关涉水单位和部门。
(二)发放方式。
1.可通过开展船舶安全检查等现场工作时向船舶、船员发放;
2.可在船员、航运企业来海事部门办理有关业务时发放;
3.在政务大厅、宣传栏等场所或其他醒目位置摆放赠阅或悬挂、张贴;
4.利用业务交流、培训、提供有关服务等向港航企业、船员培训、航海院校等相关单位和机构发放;
5.与相关涉水单位和部门进行业务交流时赠阅;
6.其他有效方式。
各单位要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利用各单位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积极推送。
(三)分配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部海事局制定了纸质版宣传折页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请从msazheye@163.com邮箱自行下载折页电子版,下载密码:msa123。
(四)折页寄送。
折页由部海事局委托上海海图中心印制,届时将陆续统一发送至各单位,请各单位分发下属单位或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发放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方案,积极主动督促推进。
(二)请各单位在做好发放工作的同时,配合做好受众咨询服务和反馈意见收集工作。
(三)请单位结合本次发放工作,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做好宣传,有效扩大影响面。
(四)本次发放为免费发放,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取任何费用或搭载其他收费项目。
(五)请各单位在发放工作结束后,及时汇总有关工作情况报部海事局,包括具体执行、信息反馈等。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部海事局联系人:王春华(船员处),010-65293478;
上海海图中心:徐东霞 021-65806396.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8年7月27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