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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引航员适任证书签发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适应引航员任职资格行政审批改革后的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调整引航员适任证书签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目前的引航员适任证书改版,改版后的版式见附件1,证书制作要求和规范详见《船员证书制作细则》(见附件2)。

二、自2018年4月1日起启用新版证书。

三、改版前已经发放的引航员适任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该证书纳入船员适任证书核发项目中,确保证书签发工作不断不乱。

附件:1.证书样本.wps

      2.船员证书制作细则(引航员部分).wps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8年3月16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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