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16 | 编辑:E航网 | 阅读:518 | 分享: |
关于开展海船船舶配员和海船船员任解职集中检查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
为进一步加强船舶配员管理,规范船员任解职行为,促进水上交通安全,严厉打击人证不符和船员资历造假等违法行为,中国海事局决定开展海船船舶配员和船员任解职集中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详情见附件!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开展海船船舶配员和海船船员任解职集中检查的通知.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5年5月13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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