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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运行全国渡口渡船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关于正式运行全国渡口渡船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海便函〔2015〕30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经过两年的开发和前期试运行后的进一步完善,目前全国渡口渡船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已通过验收,具备了运行条件。部海事局决定自2015 年4 月1 日起正式在全国海事系统推广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力宣贯

渡运安全是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部分,信息化手段将极大提升管理效率,提高管理精度。部领导、局领导对渡运信息化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强调要以信息化手段辅助渡运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将系统运行工作统一到打造“平安渡口”,建设“平安交通”的高度加以认识,不断提高系统运行的自觉性,要加大宣贯力度,向相关岗位人员宣传使用本系统的重要性,将系统的推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积极推进,全面运行

本系统有信息录入、统计查询、风险管理、动态监控及公告等功能。基本涵盖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动态和静态两方面,系统良性运转后,全国渡运将形成可掌握、可监控、留痕迹的管理局面,达成以科技促管理、以科技保安全的目标。系统运行情况将作为今年各局目标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系统通过海事系统内网登录, 地址为http://198.10.10.172:8080/dukou;或在海事系统内网网站左侧,“海事业务管理”栏目中也可点击“全国渡口渡船信息管理系统”直接进入。(点击“更多”进入“海事业务管理”栏目后,“全国渡口渡船信息管理系统”在第2 页。)除日常监管外,今后相关优惠政策的适用也将以本系统内录入的数据为准。请各局在2015 年4 月30 日前完成全部数据的录入、更新。已形成批量数据的,请与开发单位联系,请其协助导入;无批量数据的,请及时按要求手动录入。全部数据录入后,部局将组织各局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研讨,集中解决使用中发现的问题,推进系统的推广。

三、加强沟通,畅通运行

本系统作为海事协同管理平台的子系统,最终将与协同管理平台实现集成接入,实现系统的“统一门户、一次认证”。操作人员的身份证号将作为用户身份的唯一识别码。请各局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注册用户时,以身份证号码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试运行时已注册的用户请重新以身份证号码注册。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要尽快录入数据,掌握系统操作方法,尤其是批量数据处理,各数据库的兼容等问题。运行期间遇到的问题请与联系人沟通解决。

1.安装、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请与开发商联系,联系人:唐国平(13877125692)

2.数据格式、硬件方面、与其他数据库的兼容等问题请与广西海事局信息处联系,联系人:赵敏(0771-5529502)

3.业务方面的问题与广西海事局船舶处联系,联系人:梁力丰(0771-5531753)

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联系人:董瑜芳(010-65292685)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5年3月24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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