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20 | 编辑:E航网 | 阅读:512 | 分享: |
关于印发《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现将经修订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5年2月12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