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31 | 编辑:E航网 | 阅读:710 | 分享: |
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现场核查、初审和复审意见,决定批准日照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为海员外派机构,颁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审查同意上海育海航运公司等六家海员外派机构变更申请,并准予重新签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
请各相关直属海事局代为颁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并做好原《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的回收保管工作,加强海员外派机构日常监督管理。
附件:关于公布第二十五批海员外派机构名单和《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变更情况的通知.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5年1月29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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