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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正当时 | 第六十五讲 安全管理体系的自我完善——船长管理复查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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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讲


船长管理复查是船长实施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和保障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以下简称SMS)有效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开展船长管理复查可以发现SMS在船舶运行中的薄弱环节,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体系的自我完善。先看两个审核开具的典型不符合案例:


NO.1
不符合规定情况案例


不符合案例一:

《船长管理复查SMS程序》(SP0501):“5.1.3船长复查内容和记录表《船长管理复查SMS报告》”中,仅列出设备、管理、文件不符合及其统计分析要求,即得出评审结论。未从资源保障、培训、操作、应急、设备等方面全面分析SMS在船运行情况、良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且未规定复查时发现设备不符合情况的处理要求,可能导致实施时片面理解和执行船长复查SMS的要求,不符合NSM规则5.1.5的规定。




不符合案例二:

查2020年1月8日综合主管收到“建航xxx”轮上报的《船长复查报告》,对体系存在缺陷提出2条意见及纠正措施建议。经访谈综合主管确认,岸基接收后仅收存归档,未对船长提出的纠正措施建议进行处理。不符合公司体系文件SP0501《船长复查程序》7.3“……船长应填写《船长复查报告》报综合主管,对在复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体系缺陷应提出纠正措施建议。”和7.4“指定人员及时组织岸基人员对船长复查提出的纠正措施建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再由综合主管反馈给相关责任人进行实施。”的规定。


NO.2
案例分析


不符合案例一为文件审核开具的不符合,反映了程序文件中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对船长管理复查内容描述不全面,未能全面覆盖体系在船运行情况、岸基提供支持情况的评价及SMS本身的评价等内容;二是对船长管理复查完成后续处理缺少规定,无法指导船岸工作开展,应明确船长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所发现体系存在缺陷的要求,并确定报告方式。


 不符合案例二为活动不符合,对船长管理复查提出的建议,岸基主管没有及时报告指定人员进行后续处理,管理复查未能达到效果,导致复查工作流于形式,如果船长提出的为资源和岸基支持要求,岸基部门未及时响应,同时也违反了ISM规则“6.1 公司应当保证船长:...... 3 得到必要的支持,以便可靠地履行其职责”的规定。


上述问题都是审核中发现的常见不符合规定情况,那么应该如何有效开展船长管理复查工作,为体系有效运行和自我完善提供积极反馈呢?


NO.3
规则要求及理解


先来看ISM规则对船长管理复查的要求:

ISM规则“5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

5.1 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船长的下列责任:

...... .5 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



【理解】 "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是要求船长根据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运行的实际情况,审视公司所建立的结构化、文件化的安全管理体系本身(体系文件规定)是否存在问题。"复查"需要以一定的形式和适当的间隔期进行,对于随时发现随时上报的体系存在的缺陷,应在复查时予以汇总。船长复查的频次应高于公司复查的频次,船长离任前通常要开展一次复查。


船长"复查安全管理体系"不同于本规则12.2要求公司必要时"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复查"(参阅第12章的理解)的规定。船长的复查应作为公司复查的输入。



NO.4
船长管理复查时机


从2010年ISM修正案开始,要求船长应当“定期( Periodically)”进行管理复查(NSM规则无定期要求),但船长具体应多长时间进行一次管理复查未明确规定。

按照体系运行要求,船舶复查应在船舶内审后、公司有效性评价前进行,船长复查应作为公司有效性评价的输入项。因此,综合考虑船舶内审和公司有效性评价工作的开展,船长管理复查建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但如果船长任期不到1年,则应在离任前进行一次管理复查。另外,当船舶发生等级事故或者在港口被PSC滞留,原则上也应该进行一次管理复查,从管理的角度找出原因以改进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


NO.5
船长管理复查内容


“船长复查”应满足ISM/NSM规则的要求,其内容可根据航运公司需求进行调整,通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但不限于:

(1)复查体系在船舶的运行情况主要包括船舶对相关SMS文件的熟悉程度、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操作技能和船舶执行SMS规定上是否严格等,具体包含人员培训、关键性操作、应急演习训练及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对于日常工作随时发现随时上报的体系存在缺陷,应在复查时予以汇总。


 (2)岸基提供支持情况的评价主要包括公司所提供的船员是否持证、合格、健康、是否向船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是否及时向船舶提供足够的配件物料、是否及时解决船舶反映问题。


 (3)对SMS本身的评价:主要包括体系文件的操作性体系文件的覆盖性、体系文件的符合性等。


NO.6
船长管理复查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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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召开复查会议的准备。船长应提前制定管理复查会议计划,列明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要求各部门准备会议所需的信息资料。船舶各部门根据船长计划的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资料以作为船长复查的信息输入。船长对船舶各部门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列出需要复查的全部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2、

召开管理复查会议。会议由船长主持,管理级、操作级船员参加,参加人员应按计划要求汇报需复查的议题,根据体系运行情况逐项研讨,提出改进体系的建议。复查会议结束前,船长应对复查中发现SMS运行存在的缺陷、改进措施进行归纳。

3、

编写船长管理复查报告。复查报告应包括:复查的目的、依据、内容,日期,参会人员、每项复查项目的简短描述和结论、复查中发现影响体系有效性运行的不符合项及应采取的纠正措施、整改日期,以及向公司提出体系文件需修改完善的建议。

4、

对船长管理复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情况,应要求相关部门和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SMS文件中不符合规定情况的纠正要求进行原因分析、整改及验证关闭整改;船长管理复查中发现体系文件要求与船上实际操作存在矛盾或不合理的,应按照公司SMS文件控制要求,向公司提出修改体系文件的建议。

5、

船长管理复查报告由船长审定后,发给船舶各部门并报送公司指定人员。

总之,通过有效的船长管理复查有够找出体系的不足之处以及船员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船长监控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持续、有效运行发挥重要作用,也是安全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

编辑:广东海事局 王延磊
审核:郭伟斌、朱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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