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05 | 编辑:E航网 | 阅读:876 | 分享: |
第六十五讲
不符合案例一:
《船长管理复查SMS程序》(SP0501):“5.1.3船长复查内容和记录表《船长管理复查SMS报告》”中,仅列出设备、管理、文件不符合及其统计分析要求,即得出评审结论。未从资源保障、培训、操作、应急、设备等方面全面分析SMS在船运行情况、良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且未规定复查时发现设备不符合情况的处理要求,可能导致实施时片面理解和执行船长复查SMS的要求,不符合NSM规则5.1.5的规定。
不符合案例二:
不符合案例一为文件审核开具的不符合,反映了程序文件中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对船长管理复查内容描述不全面,未能全面覆盖体系在船运行情况、岸基提供支持情况的评价及SMS本身的评价等内容;二是对船长管理复查完成后续处理缺少规定,无法指导船岸工作开展,应明确船长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所发现体系存在缺陷的要求,并确定报告方式。
不符合案例二为活动不符合,对船长管理复查提出的建议,岸基主管没有及时报告指定人员进行后续处理,管理复查未能达到效果,导致复查工作流于形式,如果船长提出的为资源和岸基支持要求,岸基部门未及时响应,同时也违反了ISM规则“6.1 公司应当保证船长:...... 3 得到必要的支持,以便可靠地履行其职责”的规定。
先来看ISM规则对船长管理复查的要求:
ISM规则“5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
5.1 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船长的下列责任:
...... .5 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
【理解】 "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是要求船长根据安全管理体系在船上运行的实际情况,审视公司所建立的结构化、文件化的安全管理体系本身(体系文件规定)是否存在问题。"复查"需要以一定的形式和适当的间隔期进行,对于随时发现随时上报的体系存在的缺陷,应在复查时予以汇总。船长复查的频次应高于公司复查的频次,船长离任前通常要开展一次复查。
船长"复查安全管理体系"不同于本规则12.2要求公司必要时"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复查"(参阅第12章的理解)的规定。船长的复查应作为公司复查的输入。
(1)复查体系在船舶的运行情况主要包括船舶对相关SMS文件的熟悉程度、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操作技能和船舶执行SMS规定上是否严格等,具体包含人员培训、关键性操作、应急演习训练及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对于日常工作随时发现随时上报的体系存在缺陷,应在复查时予以汇总。
(2)岸基提供支持情况的评价主要包括公司所提供的船员是否持证、合格、健康、是否向船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是否及时向船舶提供足够的配件物料、是否及时解决船舶反映问题。
(3)对SMS本身的评价:主要包括体系文件的操作性体系文件的覆盖性、体系文件的符合性等。
1、
2、
3、
4、
5、
航运安全新动态
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来源:航运安全新动态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