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09 | 编辑:E航网 | 阅读:523 | 分享: |
交通运输部关于船舶在航海日挂满旗和统一鸣笛的通告
经国务院批准,每年7月11日为中国“航海日”,同时也作为 “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为广泛宣传“航海日”的重要意 义,营造热烈的节日气氛,部决定:
一、2013年7月11日当天日出至日落,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光租的非中国籍船舶挂满旗。我国航运、港口、船舶代理、海事、救捞、水运工程等涉海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和交通运输系统非涉海的各单位,可参照船舶挂满旗的方式悬挂旗帜。
二、除在限制鸣笛的特殊水域或在港作业的船舶外,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光租的非中国籍船舶统一鸣笛。具体时间:2013年7月11日上午9时整,鸣笛持续1分钟。 特此通告。
交通运输部
2013年6月9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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