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30 | 编辑:E航网 | 阅读:511 | 分享: |
关于IMO《压载水公约》现状和实施时间以及国内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情况
一、《压载水公约》现状
2004年2月13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其总部伦敦召开外交大会通过了《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压载水公约》),旨在通过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控制和管理来防止、减少并最终消除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对环境、人体健康、财产和资源引起的风险。根据《压载水公约》的规定,该公约须至少有30个国家签署并对其批准、接受、核准无保留,其合计商船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的35%,达到生效条件12个月后生效。 截至2013年7月31日,有37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约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30.32%,目前已临近生效条件。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继续做好加入该公约及实施公约的准备工作。
详见附件。
关于IMO《压载水公约》现状和实施时间以及国内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情况.pdf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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