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便函〔2013〕6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船舶检验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为进一步提高船检技术法规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我局一直重视技术法规颁布前的审定和生效实施后的信息反馈工作。今年,我局委托广东海事局承担《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改版报批稿)和《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改版报批稿)颁布前的审定,收集并研究《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生效实施后执行过程中问题。
广东海事局在研究过程中,对法规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了梳理,编写了书面调查问卷。为进一步修订、完善船检技术法规,现征求国内相关单位的意见,请相关单位组织研究,认真填写调查问卷,同时将调查问卷发放给辖区相关航运企业、船舶(游艇)设计单位、船舶(游艇)修造厂、游艇俱乐部、拖轮公司,并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和辖区有关单位填写的问卷反馈至广东海事局船舶检验中心。调查问卷及起重、拖航法规报批稿(见附件)请在中国海事局外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
张庆文(部海事局政法处),电话:010-65292980
刘军(广东海事局船舶检验中心),电话:020-89320337,13926070523
传真:020-89320337
电子邮箱:liubjie@163.com
附件:1.《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报批稿适用性调查
问卷
2.《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报批稿适用性调查
问卷
3.《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2013)适用性调查问卷
4.《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报批稿
5.《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报批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3年8月19日
附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协助填写船检技术法规调查问卷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