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网

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确认河北省地方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通知


海政法〔2013〕434号 河北省地方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和我局工作安排,确认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现有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汇总表的报告》中333名人员(名单附后)具备海事行政执法资格,现予公布。 请你局将其他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件,但目前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证件予以统一收存并妥善保管。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3年6月25日 抄送: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 附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确认河北省地方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