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2009年10号令)、《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0〕42号)和《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号)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你院申请的船员培训项目进行了现场核验,核验结果表明你院已满足开展相应船员培训许可条件,现予以签发《船员培训许可证》。原《关于签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船员培训许可证的通知》(海船员〔2011〕535号)同时作废。
你院自即日起应严格按照《船员培训许可证》载明的项目和本通知附件核准的规模开展船员培训,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要求,及时申请《船员培训许可证》的中期核查和延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培训质量,严禁超规模、异地培训。
获准开展的船员培训项目及规模
培训机构: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许可证号: H0303
培训地点:天津 培训机构: CT1
序号 培训项目 培训规模 管理机关
01 海船船员基本安全 40人/班×3 天津海事局
02 三副 40人/班×4 天津海事局
03 三管轮 40人/班×4 天津海事局
04 值班水手 40人/班×2 天津海事局
05 值班机工 40人/班×2 天津海事局
06 GMDSS操作员 20人/班×2 天津海事局
07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 40人/班×2 天津海事局
08 高级消防 40人/班×2 天津海事局
09 精通急救 40人/班×2 天津海事局
10 保安意识 40人/班×1 天津海事局
11 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 40人/班×1 天津海事局
12 船舶保安员 40人/班×1 天津海事局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