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网

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威海市升安海运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海员外派机构《


2012 〔 海船员 〕850号 各直属海事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3号)相关要求,经审查,同意威海市升安海运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海员外派机构的变更申请,并准予重新签发《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现将变更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向相关机构代为颁发新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并做好原《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的回收保管工作。 附件:《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变更事项明细单 附件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威海市升安海运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海员外派机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邮箱:896556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