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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船、内河船员管理系统注册模块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便函〔2012〕1038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山东省、河南省地方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统一船员注册管理工作,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海船、内河船员管理系统统一注册模块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已完成相关功能模块的开发和测试,计划于2012年12月7日至9日进行系统升级,为确保升级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海船、内河船员管理系统统一注册模块升级方案》(见附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做好系统升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请各直属海事局联络员及时将本次系统升级的有关要求传达到本局各操作人员,请各省级地方海事局设立专门的联络人员,传递系统升级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和问题。 三、请中创公司做好系统升级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做到快速、有效的解决系统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系统升级工作顺利进行。 四、联系方式: 部海事局船员处:郭云峰,010-65292476; 中创公司运行维护联系方式:0531-81753476*8000、0531-81753471*8000(海船),0531-81759477*8004(内河),邮箱:msa@cvicse.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2年11月23日 附件如下:
  关于海船、内河船员管理系统注册模块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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