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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的指导意见


海事党【2012】95号文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的指导意见》(海事〔2012〕667号),现就在窗口单位深化“四型海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工作,按照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部署和要求,以抓基础、抓基层、抓落实为主要方法,以全面履职为基础,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责任,以形象塑造为要求,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社会,全力推进窗口单位建设,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树立海事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窗口单位是提升事业整体发展水平的关键力量,在推进“四型海事”建设中,必须坚持把窗口单位纳入全局工作来思考、定位和谋划,既要体现窗口单位的先锋模范和示范辐射作用,又要实现协调统一,整体推进,均衡发展。 (二)统筹兼顾。窗口单位是海事系统联系社会和群众的纽带,在推进“四型海事”建设中,必须坚持硬环境和软实力协调发展,既要加大基础设施和硬件装备投入,又要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全面提升综合实力。 (三)重点突破。窗口单位是海事系统整体对外形象的集中体现,在推进“四型海事”建设中,必须坚持因地制宜,既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比较优势,又要突出重点,找准定位,发挥专业特征,形成品牌效应,赢得社会认可。 (四)长效运行。窗口单位是履行海事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础单元,在推进“四型海事”建设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既要总结经验,解决突出问题,又要把握规律,依靠制度建设,建立和运行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全面履职。准确把握水上安全监管规律,积极消除水上安全隐患,构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应急反应快捷、水上救助高效,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二)有效监管。监管手段、能力和水平适应海事发展的新趋势,满足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要求,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 (三)优质服务。以需求为服务导向,创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载体和举措,主动服务交通水运和社会发展,营造辖区安全文化,社会满意度高。 (四)规范管理。内部管理规范务实,政风建设不断优化,廉洁自律工作扎实有力,行风测评在当地经济执法队伍中处于前列,形成在系统内有影响并为社会公众所广泛认同的特色品牌。 四、具体内容 (一)强化学习,着力于提高队伍素质能力。要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激励干部职工自觉学习长本领、立足岗位增素质。要健全学习机制,完善学习制度,以80学时培训为载体,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岗位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使干部职工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理论素质、业务水平。要坚持学以致用,广泛开展团队研究、课题攻关等活动,研究解决监管和服务中出现的难点、热点和前瞻性问题,促进学习成果转化,增强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善于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破解发展难题,将自身发展思路、行动纳入到海事发展的大环境中来,融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去。 (二)强化责任,着力于全面履行职责。要充分理解上级工作部署,坚决贯彻执行。要依法有效履职,强化岗位职责,加强业绩考核,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建立权责分明、层级清晰、关系明确的内部工作机制。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守则,建立严密的责任追究体制,维护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公开执法流程,规定办结时间,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海事执法部门公正廉洁的形象。 (三)强化服务,着力于树立特色品牌。要牢记宗旨,以做好“三个服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先导和检验成效的标准,做到有效服务,有责服务。要提炼出符合属地特色的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断规范服务流程,推行和改进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要主动建立起与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使服务举措贴近人民群众需求、符合海事执法工作实际。要进一步优化站点设置、资源配置、工作方式,完善政务窗口服务平台,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提供“一站式服务”。要建立和完善海事公共服务效果测评机制,采取依托专业测评机构、定期内部测评、组织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要注重品牌培树,通过转变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体现服务特色,着力打造系统内叫得响、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特色服务品牌。 (四)强化管理,着力于推动持续发展。要推行半军事化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工作纪律,规范使用执法用语,规范着装举止,规范使用海事形象标识,规范内务管理。要坚持以先进的文化鼓舞人、激励人和影响人,加强窗口单位文化建设,增强广大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增进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注重把握规律,探索方法,不断优化管理方式、运行机制、工作方法和技术支持,推进窗口单位监管和服务措施的长效机制建设。要敢于对标找差距,汲取国内外先进管理水平,审视和改进窗口单位执法能力、工作理念和工作机制,坚持持续改进工作。要将以人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变为科学技术为主的管理方式,注重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监管和服务的科技含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对窗口单位深化“四型海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实际,加强领导。要根据窗口单位的不同性质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推进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要固化“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中所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贯穿于窗口单位的建设中来。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并掌握窗口单位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的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开展工作效果评估,不断丰富窗口建设内涵,创新实践载体,完善充实窗口建设内容,不断促进窗口建设水平的改进和提升。 (三)加强激励考核。各单位要把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情况作为窗口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文明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总结交流。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窗口单位推进“四型海事”建设的工作经验,在深入推进“四型海事”建设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按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信息、经验做法报部海事局党工部。部海事局将根据窗口单位推进“四型海事”建设情况,通过简报、会议或现场交流等方式,加强系统各单位的学习交流,尤其是加大各单位的建设品牌和典型作法的交流力度,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推进窗口单位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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