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5 | 编辑:E航网 | 阅读:581 | 分享: |
海办〔2012〕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局各处、室、部,总值班室,审核中心,海事中心:
为推进中国海事科学发展,保障“科技强局”战略有效实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提升海事系统科技实力,部海事局决定成立“中国海事专家委员会”。
中国海事专家委员会按照《中国海事专家委员会章程》(详见附件1)运行和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秘书处在部海事局科技主管部门,秘书处负责专家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首届中国海事专家委员会设置11个专业分委会,共计聘任256名专家担任中国海事专家委员会委员(详见附件2)。专业分委会秘书处设置在部海事局业务相关处室,分委会秘书处负责本专业分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希望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国海事专家委员会章程》规定和要求,为本单位或部门专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中国海事专家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中国海事专家委员会章程
2、中国海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附件可从海事局网页www.msa.gov.cn或部海事局内网通知中下载)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电话:025-85511250 / 85511260 / 85511275
传真:025-8556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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