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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各省级地方海事局,中国海事服务中心: 为全面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规范和加强船员考试工作,提高船员考试的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12年10月10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 2012年10月10日 附件如下: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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