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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1年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国内航行海船安全和环保技术水平,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1年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主要纳入了基于北斗技术的多功能集成系统技术要求,新增了船舶使用岸电标识,协调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uanyuan@ccs.org.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


附件:击蓝字即可查看附件

1.国内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1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doc

2.意见反馈表.doc

3.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设备技术要求.pdf

4.电子海图系统(ECS)功能、性能和测试要求.pdf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1年9月30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原文

来源:中国海事
审核:郭伟斌、朱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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