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交通运输部于2009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0号),明确了培训机构开展船员培训应具备的硬件标准。2012年1月1日,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正式生效,该公约增加、调整了部分船员培训项目(内容)。为了全面、充分和有效地履行公约,部海事局通过海事科技项目立项,下达了《海船船员适任培训硬件标准研究》课题研究任务。该课题的研究成果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修订提供前期准备和必要的支撑。
辽宁海事局和大连海事大学作为该课题的共同研究单位,已按工作计划完成了《海船船员适任培训硬件标准》初稿。为了解课题组起草的《海船船员适任培训硬件标准》初稿的适用情况,并进一步掌握我国培训机构硬件配备的实际情况,提高海事法规立法质量,提升船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课题组近期将在海事管理机构、船员教育与培训机构、航运企业等单位进行广泛调研(调查问卷具体内容见附件),充分征求各单位的意见。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课题组开展研究,及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相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传真:0411-84724256,电子信箱:dc5wf@126.com。
附件:调查问卷
2012年9月11日
附件如下:
关于协助开展《海船船员适任培训硬件标准研究》课题调研的通知
关于协助开展《海船船员适任培训硬件标准研究》课题调研的通知
关于协助开展《海船船员适任培训硬件标准研究》课题调研的通知
关于协助开展《海船船员适任培训硬件标准研究》课题调研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