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进一步规范海事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真实反映海事立法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要求,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抄送: 局内各处、室、部,总值班室,审核中心
附件如下: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