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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和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标兵评选公示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海事〔2004〕98号)和《关于申报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和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标兵的通知》(海文明委〔2011〕1号)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自2011年8月起组织开展了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和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标兵的评选活动。在全国海事系统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部海事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了材料审核,并对通过初审的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标兵候选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 按照《关于申报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和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标兵的通知》,现将候选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29日至31日(共3天)。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来信、面谈等方式进行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同志、单位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受理部门:部海事局党工部 联系电话:010-65293171,010-65292575 传真:010-65292695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编:100736 邮箱:zhouximing@msa.gov.cn(内网) danggongbu@msa.gov.cn(外网) 附件:1.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候选单位 2.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标兵候选单位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如下:
  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和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标兵评选公示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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